转发:关于2009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09-09-26 访问次数: 250
各二级学院、专业系(教研室):
按照苏工院[2003]1号《江苏工业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精神,现将2009届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日程安排
1. 6月8日(第16周周一)上午:各二级学院将参加校公开答辩的学生名单及本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安排意见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安排意见中应包括:答辩日程安排、答辩工作组织和领导、答辩成绩评定具体标准和办法等。
2. 6月9日(第16周周二)上午:教务处确定参加校公开答辩学生的正式名单,并通知各二级学院。
3. 6月10~14日(第16周周三~第17周周日):校公开答辩委员会组织评审教师审阅材料、填写评阅意见并评分。
4. 6月15日(第17周周一)上午:校公开答辩(8:15)开始。
5. 6月22日~6月24日(第18周周一~第18周周三):各二级学院组织答辩,评定成绩。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,适当调整答辩时间,但小组答辩时间不能提前到校公开答辩与二级学院公开答辩前。
6. 6月24日(第18周周三):各二级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审学士学位。
7. 6月25日(第18周周四)上午:校学位委员会评审学士学位。
8. 6月25日(第18周周四)下午:教务科审查、核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
9. 6月25日(第18周周四):毕业典礼。
10. 6 月26日(第18周周五):毕业生离校。
11. 6 月29日(第19周周一):各二级学院将以下归档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:
(1)各二级学院09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;
(2)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排序表、江苏工业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表、江苏工业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团队推荐表;
(3)《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集》入选论文;
(4)毕业设计(论文)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;
(5)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(论文)汇总光盘。
二、答辩的组织
(一)校公开答辩
为体现校公开答辩的示范性,本次校公开答辩拟分为:(1)化工、材料、环境组;(2)机械组;(3)电子信息、数理组;(4)经、管、文、法组等四大组进行。由教务处组织。校公开答辩委员会总人数在7~9人。
每组安排5~6名学生,学生来自于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团队。
教务处确定校公开答辩学生名单后,通知各二级学院。
(二)二级学院公开答辩、小组答辩
各二级学院结合学科、专家及学生情况采取二级学院、小组两级答辩。
1. 二级学院公开答辩
(1)二级学院公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
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成公开答辩委员会。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二级学院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召集人,秘书另定。院公开答辩成员原则上应有校教学督导专家参与,总人数在7~9人。
(2)参加二级学院公开答辩学生的确定
原则:
①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8名学生,学生应覆盖各专业(专业方向);
②推荐参加二级学院公开答辩的学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与教师推荐、院指定相结合;
③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兼顾;
④平时成绩好、中、差搭配;
⑤专科生不参加院公开答辩。
2. 小组答辩
每个答辩小组的教师不应少于3人。专科生答辩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。
三、答辩、材料评审及成绩评定
1. 答辩、材料评审及答辩成绩评定工作按照《江苏工业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中有关规定执行。
2. 答辩时学生应对自己完成的内容进行阐述,并回答答辩小组教师提出的问题。
3. 最终考核成绩中,优、良的比例不得超过60%。
各二级学院在答辩工作进行前,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《江苏工业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》,对本次答辩工作进行周密部署,确保圆满完成本届毕业生的答辩工作。
每个答辩组应安排秘书,做好答辩记录并归档。
本通知送达各二级学院办公室、主管领导和秘书。
教 务 处
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